1月2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舉行介紹上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顧洪輝表示,上海發布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企業不早于2月9號24時復工,各類學校2月17日前不開學。
通知顯示,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上海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延遲上海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緊急通知如下:
1,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2,上海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2月17日前不開學。此前,學校不組織學生返校、不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包括培訓機構)。具體開學時間,將視相關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一旦確定,將提前向社會公布。
3,針對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滬的人員,各相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做到全覆蓋。
4,各相關企業和學校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確保社會平穩有序。